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6-03-19 09:29:08
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规章制度1

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做出处罚,但是公司是否考虑过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呢?

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主要是要看在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时,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必须符合几个要件:第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第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返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性规定。第三,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这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劳动案件的依据,也就是否认了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适用性即合法性。

对于这三个必要条件在法庭审理中的举证责任,除了第二点以外,第一点和第三点均应由公司方提供证据。因为,根据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规定,公司对于自己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及该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均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提供会议记录及公示记录。因为其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有些公司在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仅依据《工作考核管理作业指导书》对员工进行处罚,并依此做出除名的处理决定是不合法的行为。首先在法律上说这种《作业指导书》是否可以算做公司的规章制度呢?这种作业指导书只是对操作人员的一种行为或程序上的指导,并不能算做法律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其形式上就存在争议。第二,一般这种《作业指导书》也不会是通过公司民主程序制定的,通常是在几个公司管理人员的讨论下就通过了。这一点也不能够符合本文上述司法解释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什么是公司的民主程序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及第三款“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公司民主管理程序的法律依据。

由此可知,公司的规章制度想被法院做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在满足以上三点必要条件时才能够被认可。

公司规章制度作用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的`特点:

⒈约束性。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一经生效,有关单位或个人就必须严格遵守或遵照执行。如果违反有关条款,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⒉权威性。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来源于机关单位的权威性。规章制度的作者是法定的,即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组织。规章制度是这些法定作者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制订,是本级机关权力意志的反映。

⒊稳定性。规章制度既然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就不宜经常变动和修改,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不能将脱离实际的条文,属于临时性的、个别性的问题,暂还没有条件实行的问题引入规章制度。但并不是说规章制度是一成不变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或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它。

公司规章制度2

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状态清晰,特制定此制度。

一、盘点范围:

本制度所称盘点范围包含所有权属于公司的现金及票据、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添加剂、包装物、备品备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化验药品,分布与公司库房、办公区域、宿舍等区域。

二、方式、时间及计划。

1、现金及票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添加剂、包装物、备品备件、外协加工物料等每月度全面盘点,备品备件每月度抽样盘点(每月抽样数不少于30%)、时间定为会计期间未的最后两天。

2、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每季度全面盘点,时间定为每季度最后一月的09-10日。

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化验药品每半年全面盘点,时间定为每年6月、12月的.11-12

4、不定期抽盘收发频率大及贵重物料。

三、人员以及职责

1、公司盘点工作由财务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3、盘点时财务部有权在公司范围内调配盘点人员。

4、主要盘点人员为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资产使用人、经办人、部门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定期盘点由财务部于盘点前3日书面通知,不定期抽盘则无须通知,随时可组织人员抽盘。

四、盘点前准备工作

1、盘点前各资产管理人应对自己保管物料的状态、地点、数量熟练掌握并整齐摆放,核对库存实物与物料卡(挂牌)记录;

2、财务部依据系统帐务以及手工帐务准备盘点清册,并负责盘点人员分组。

3、工厂部妥善安排生产计划及料仓库存(料仓库存按标准库存量)配合盘点。

4、采购与供应商沟通盘点期间送货事宜配合盘点。

五、盘点工作

1、盘点期间尽量使物品保持静止状态,仓库良品与不良品分开,卡片标识与实物/借条一致,按照相同的大类、近似的小类摆放盘点。

3、盘点时由资产管理人带领,对实物数量、状态、借条进行确定,盘点结果双方签字确认。

4、盘点人员注意掌握盘点技巧,对贵重物品需要地毯式盘点,对非贵重物品可按原包装、重量等进行盘点,对已盘点物料做好标识,避免误盘、漏盘与重复盘。

六、盘点数据

1、盘点完毕财务部将所有盘点清册回收,与资产管理/责任部门确认差异。

2、盘点差异应注明原因,区分责任人,无原因视同责任人完全过失。

七、盘点报告

1、盘点结束后,财务部及时与责任部门核对差异,核算差异金额。

2、 ……此处隐藏15809个字……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公司规章制度14

自3月13日,市分行机关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十几天对13部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更加糊涂地熟悉到学习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面依据学习状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熟悉,增加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扩散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峻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尤其在当前全省农行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状况下,由于我们平常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熟悉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识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详细要求,就不行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当前金融系统发生的很多案件除有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员工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例如,不仔细学习《合同法》和农业银行《信贷新规章》,信贷岗位的员工,就不能娴熟把握信贷各环节上的操作规程,就有可能在调查、审查、贷后管理等工作各环节消失偏差,而带来信贷风险的发生。作为从事文秘工作的人员,假如不学习《保密法》,不熟识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有可能在实际工作中造成解密事故的`发生。因此,把握法律法规基本学问,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熟悉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识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学问,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中草药能够娴熟地用运。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内部颁布的《员工违规惩罚条例》《信贷新规章》等这些与我们亲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对于那些虽然重要,但与我们关系不大的可以不去学习或者一知半解,稍懂大意就可以了。如《国际法》、《国际私法》、《证据法》、《航空器管理法》等等这些我们平常不用或很少接触的可以绕过不学。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们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另外,在学习教育上应突出教育的普遍性。

公司规章制度15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依据员工的职务、资格、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酬劳。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依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酬劳,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依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依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根据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一般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果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担当,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担当,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担当。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状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其次十条:为激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详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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