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1为确保小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能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小板桥街道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体系和应急机制。
(三)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四)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坚持做好事故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五)以防为主,测报准确
把火灾事故的预防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救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全过程综合管理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应急救援原则
(一)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中实行街道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调,救人第一,快速反应,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各社区居委会、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街道统一指挥下,实行分级治理,分级实施。
(三)辖区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物资和条件。
四、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小板桥街道办事处重特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本方案工作职责所涉人员如工作、单位变动,由接替人员接任,不再另行通知。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安全及火灾事故全面指挥,督促各社区、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应急事故演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工作,并负责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2.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指挥,协调有关单位、人员等具体工作,负责车辆安排、人员调度、物资保障等工作。
3.成员及办公室职责:街道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在核实相关情况后,立即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并请示救援抢险处理,同时将领导指示迅速传达。
五、应急处置后勤保障
(一)应急物资
街道及各社区应急救援物资由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调配,详见附件。
(二)应急救援人员
由办事处机关干部,各社区干部,综合执法队员和应急民兵组成。街道及各社区应急救援小队由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人员组成详见附件。
六、应急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一)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停止各类会议或其他活动,主要领导要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同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派出应急处置小组,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二)迅速展开救治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各专业组要做好以下工作:
组织联络及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护工作,负责指挥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保障抢险物资的供应,完成街道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消防、电力抢险组:主要负责对事故现场抢险,如灭火、切断现场电源、检修用电线路等。
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的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医疗救护,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交通运输组: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运送现场疏散人员。
事故调查组: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报告。
善后处置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三)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险,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办事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涉及的相关人员要依法严厉处理。
(五)对在事故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和单位,或在处理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以及破坏抢险救灾物资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启动救援方案
当小板桥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特大火灾、水灾等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时,本救援预案立即启动。
八、经费保障和执行时间
(一)应急处置事故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
(二)根据本区域内的情况变化及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人员的变化,在总结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街道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有条不紊的开展灭火救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消防法》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方面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应急指挥体系,切实提高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时的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确保我街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章处置原则
第三条“坚持专责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发生重特大火灾时,按照《 ……此处隐藏7214个字……事处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当发生II级响应标准的消防安全事故时,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当发生Ⅲ级及以下响应标准的消防安全事故时,街道办事处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预案启动程序
本预案启动程序如下:
(1)根据各方面报告的情况,对情况特别严重的事故,由街道办事处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2)应事故发生地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请求,由街道办事处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应急行动
5.1预案启动后街道办事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确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和进入状态的工作。
(2)召集有关工作组组长参加应急行动战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
(3)下达应急行动命令,内容: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当地已经采取的措施;各应急工作组的任务及对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等。
5.2各应急工作组根据街道命令分别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立即召集有关人员,传达上级指示,明确各自任务、集合地点、出发时间,需准备的物资、器材等。
(2)进入准备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指定专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接到街道办事处开展应急工作的命令,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5.3进入工作状态的各工作组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与街道办事处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当发生本组无力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5.4抢险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以属地为主,凡进入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工作组应服从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动。
6.应急终止
6.1应急终止条件
应急终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2)事故现场隐患得到消除。
(3)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
(4)无疫情发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紧急疏散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6)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6.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由现场指挥组召集各工作组组长会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书面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并抄送区消安会。
(2)街道办事处接到事故书面请示后,立即召开会议决定。
(3)街道办事处根据决定,向现场指挥组和各工作组下达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并将决定报区消会。
(4)由新闻宣传组上报新闻单位,向媒体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和有关应急处置的情况。
(5)由现场指挥组组织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并在24小时内写出现场抢救书面报告,分别报街道办事处和区消安委,并抄送各工作组组长单位。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理
7.1.1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单位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继续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1.2善后处理工作组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受伤人员的后期医疗处理工作。
(2)事后补偿、重建、保险理赔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
(3)事发地群众思想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
7.1.3医疗卫生工作组要继续做好对事故污染、疫情和环境的监测与处置工作。
7.2保险
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向保险机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7.3事故调查及总结
消防安全事故灾难的调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调查,街道办事处直接组成调查组或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救援指挥组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街道办事处,同时报送区消安委。根据现场指挥组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街道办事处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8.保障措施
8.1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街道办事处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应急行动预案,报区消安委备案。
8.2救援队伍保障
(1)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村组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2)大型企业集团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报街道办事处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组长单位备案。其它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8.3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
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常识宣传教育工作。企业与所在地村组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2)培训
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级管理机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并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参加培训。
(3)演练
街道办事处指导、协调、监督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发布,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2)街道办事处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3)街道办事处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9.2奖励与责任追究
9.2.1奖励
在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在事故灾难抢救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9.2.2责任追究
在消防安全事故灾难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和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物质的。
(5)阻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9.3其它事项
(1)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