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为落实区安委会的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经镇安委会统一部署,我镇安委会及部分企业按照重大事故预案进行了实际演练,收到了良好效果,现对我镇本次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演练活动组织到位。
为了确保演练活动落实到实处,我镇召开相关会议,部署演练工
作。会上,镇长曾丽萍同志要求首先从思想上要引起重视,增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在员工中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抓住这次演练机会,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安全演练同时务必要注意安全,保障措施要落实到位,以确保这次演练活动顺利进行。6月14日,安委会成员及相关企业按照预案进行演练。
二、筹划缜密,演练方案安全可行。
根据镇安委会领导小组会议要求,镇安监办以采石场发生滑坡事故为主题将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上报领导小组。经过领导小组审查,预案安全可行。
为了确保演练活动按方案顺利进行,安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演练完全成功。
三、演练效果良好。
根据要求,本次安全演练的内容主要是营救受伤人员,镇安委会及相关企业参加演练,从发出指令到全部救援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只用了15分钟,到达现场后由镇安委会负责指挥调度,派出所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负责救治受伤人员,现场处理后送往市内各医院。演练过程中各部门及企业人员配合默契。
由于演练前认真筹备和周密安排,在安全演练过程中,没出现因人为失误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演练结束后,由镇安委会组织进行了总结,认真反省演练过程中暴露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完善了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这次演练活动是对我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一次检验,不仅再次落实了我镇应付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我镇实际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真正掌握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xx镇安监办
二Oxx年六月三十日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有关国际救援力量等。
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涉及多个领域、跨省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在上报当地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企业总部。 ……此处隐藏31305个字……避免骑自行车及摩托车,防止滑跌。
(五)做好冬季应急检修工作的工器具管理
各专业要做好冬季应急检修工作的工器具管理,各种工器具要认真检查,确保良好备用。
(六)做好应急检修工作的安全技术支持工作
部门及各专业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对出现的冬季应急检修要做好安全技术支持工作,做好相关的分析、总结及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四、生产物资部低温雨雪天气进煤及其他物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生产物资方面:
A、提前储备,要求生产单位对消耗性物资在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储备充足。
B、非紧急物资,尽量不安排在恶劣天气进货。
五、综合办公室低温雨雪天气安全行车管理预案
为加强冰雪天气下电厂运行班车的管理,确保安全行车和职工上下班,制定如下保障措施。
一、预控措施
1、班车车辆所属单位、用车单位必须提高对车辆行车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防止“五漏”(油、水、汽、电、风)和“五不出车”(刹车不良不出车;转向系统有故障不出车;喇叭不响不出车;灯光不亮、雨刷不灵不出车;安全设备不齐全或无效不出车。)
3、不准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4、严禁酒后开车;
5、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
6、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7、必要时,使用车辆专用防滑链。
8、严禁车辆超员行驶。
9、驾驶员应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行车前要认真检查,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有效。
二、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
组长:程东义13956416343
成员:陈鹏13500573426、
曹光友13956456678
(二)应急救援分工
组长: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负责同交通部门、车辆所在单位的联系、沟通,提供相关物资、技术支持,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组员:
(1)参与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
(2)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制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参与现场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运行。
(3)负责督促车辆所有单位落实和提供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配备、维护和提供使用。
(三)应急救援资源的使用
在发生冰雪交通阻碍时,职工班车驾驶员要及时同应急小组联系,同时充分做好乘员的防寒保暖、安置工作,应急小组要及时联系其他车辆对乘员进行转运,确保转运及时有效。如发生交通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做好人员的疏散、分流工作,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请求支援,如医院急救120支援、公安警力110支援、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支援等。
(四)应急救援通讯联络系统
应急救援通讯联络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1、应急联络救援电话:
新庄孜电厂办公室电话:7649150
办公室主任手机:13956416343
2、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
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的'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