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责任保证书(汇编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保证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鲜见,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保证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责任保证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责任保证书1安全生产是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的一项生产制度,它直接关系到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的指导方针,是安全工作的总要求。为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1、 在工作中做到严禁、细致,严格遵守并执行风电场规程和生产管理制度,绝不从事违规作业。
2、 一切工作围绕 “六杜绝、一消灭、一实现、一达标”的 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工作。
3、 努力做到“四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4、 工作中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要求自己必须有高度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遵守各项规程规范。
5、 在进行事故处理时,人身应该放在第一位的,严格按“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进行处理。
6、 在工作中发现任何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并汇报领导。
7、 努力学习电厂安全规程及其它安全方面的知识,促使自己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
8、 认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将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
9、 在从事任何检修工作前,需认真检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绝不使用。工作中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10、 对于进入风机内的`工作,严格按照风力发电机组安全运行规程执行。
11、 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在电厂的生产运行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做好相应的辅助性工作。保证整个风电场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保证人:xxx
xx年xx月xx日
责任保证书2为了保证互联网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公司/主体)保证做到如下几点: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在开办电子公告服务期间,随时接受省通信管理局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
二、保证按照经备案的类别和栏目提供电子公告服务,不擅自超出备案的类别、项目、栏目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未经审批不从事电子公告服务。
三、保证不在电子公告服务中发布、制作、复制、传播“九不准”有害信息,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
四、互联网信息来源必须可靠、真实,若发现网站所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九不准”内容之一的,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原始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五、在提供电子公告服务时,保证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等,记录备份保持60天,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六、建立健全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公告服务负责人及维护人员三级信息安全责任制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网站电子公告服务所发布的信息。建立信息安全责任制度,保证省通信管理局可以与网站安全责任人沟通联系。本网站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电子公告服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具有删除违法信息的责任和义务。责任人变更后,应在两天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省通信管理局。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
责任人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
第一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单位邮箱: 传真: 电话:
注:表中所列事项发生变更时,请先发邮件通知我处。XX省通信管理局信息安全处电子邮箱为:
七、建立公共信息内容自动过滤系统和人工值班监控制度,用户上传的公共信息在本网站电子公告服务上网发布前,必须经过本网站工作人员的`人工审核后,方能上网发布。
八、本单位(公司/主体)保证: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开办电子公告服务期间,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监管,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若有违反上述第一至第七条的行为,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章:
省通信管理局(签字/章):
x年x月x日
责任保证书3为加强我乡教育系统及所属各单位,学校的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暴恐、个人极端暴力和涉及安全的各类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协同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我特向城郊乡中心校保证如下:
一.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制度。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门卫、值班巡查制定,安全管理制定,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加强门卫值班、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和管理区内巡防,配齐安保防护器材,并将我校、园门前100米范围作为本单位安全防范区,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案事件。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易被暴恐分子袭击的目标,重点加强安全防范,落实24小时值班守护,确保不发生暴恐袭击案事件。
三.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各类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师德教育和学生安全知识教育,确保防患于未然,刑事案件发案率、重大治安案事件发生率实现双零目标。
四.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加强关系民生政策措施的执行监督,确保不发生因政策落实不到位或执行偏差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确保不发生极端上访和群体性的事件。
五.确保对本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加强治安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六.在本保证书签订后三日内,我学校园保证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认真安排,并与本单位各口工作的工作人员签订。
七.如发生安全防范方面问题,愿接受南召县教育体育局和城郊乡中心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追究,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__________(公章)
主要负 ……此处隐藏10245个字……护及防护工作,进入工地现场必须带安全帽,通车路段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
3、监理人员不得驾驶或外借施工方的任何机动车辆,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4、除上现场外,监理人员外出或请假,必须事先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和公司领导负责人同意,否则施工现场由于监理不在岗产生的一切负面影响或损失将由公司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开除处理。
5、监理人员不得在项目上吃拿卡要,并且不得参与项目上的任何工作和材料供应,情节严重的公司也将进行通报开除,并且扣除两个月工资。
以上条例要求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保证人:
20__年7月15日
责任保证书15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确保 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有关法规、政策,甲、乙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审核乙方的资质及合同履行能力,审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
(二) 向乙方移交施工场地,并明确乙方进入施工场地的安全责任;
(三) 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及预付款比例按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四) 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 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六) 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规范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权制止,责成其改正,并可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对不按要求改正者,甲方有权加重经济处罚;凡发生事故的,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追究乙方的事故责任及违约责任。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工程安全和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构)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主管安全的责任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上述人员应报甲方备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对施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必须选取合格的持证人员上岗;
(四)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五) 严格控制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劳保用品的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车辆、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具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规定该报废和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
(六) 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七)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遵守施工工序、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地表沉降,落实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及周围绿化等公众环境的保护措施。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解决方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八) 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和 建设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各个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 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立即组织进行紧急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并立即上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十) 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一) 按照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应当承保的人员承保意外伤害险;
(十二) 接受甲方对安全的监督管理,对甲方及有关方面在安全检查中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立即进行改正。
(十三) 行使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安全方面条款规定的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在抢救受伤人员,减少进一步损失、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甲方通报情况,并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如有违反,导致事故责任无法确认的,事故责任及事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 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事故的,除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30000—100000元作为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三) 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较大事故的,除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10000—50000元作为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第四条 本协议条款与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时,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之事项,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