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建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建议书,建议书是一连串的管理实践,往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建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建议书1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北京城市整体规划》加快规划市区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整治和城市化进程,促进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北京市政*先后颁发了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本市绿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议书的内容隔离地区建设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确定了以绿引资,引资开发,开发建绿,以绿养绿”原则。随着北京市“温榆河绿色生态走廊”工程的启动,特别是中国正式加入wto北京2008奥运会申办成功,温榆河流域开发建设将新的投资热点和经济增长点。顺义区后沙峪位于温榆河流域,商机无限。
由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开发建设低密度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二、项目历史条件
1宗地简介
宗地位于顺义区后沙峪镇马头庄村,规划用地性为二类居住用地,可用来开发别墅外事型的居住性建筑。宗地面积为340亩,北侧尚有400亩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因机场联络线未定而未有合作伙伴。宗地北临京承高速与首都机场北门的联络线,东临后沙峪玉马教练场,西南侧为后沙峪镇罗马湖,交通便捷。
2项目概况
宗地由后沙峪政府与北京xx经济开发公司于19XX年签订合作协议,历经十年,北京xx公司于19XX年取得顺义政府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20xx年10月13日,xx公司与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338亩土地转让协议。后由xx公司对其175亩地进行土地变性,计委立项和规委规划意见书工作。因多方面原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因后沙峪镇政府考虑收回该块用地。
3合作方式
由我方出面与xx公司签订协议,该公司负责解除与xx公司的合作合同,与后沙峪镇政府的合作合同,此部分费用为1350万元(含200万元付政府定金)由我方与后沙峪镇政府重新签订土地开发协议。
房地产公司管理建议
第一条公司为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倡导参与管理,不断创新,并激励员工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对公司业务、管理及技术,提供建设性的改善意见,藉以提高经营绩效,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或兴革意见,均可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予填列,报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条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建议事由:简要说明建议改进的具体事项。
(二)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建议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以及应予兴革意见。
(三)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建议改善之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项。
(四)预期效果:应详细说明该建议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
第四条建议书填妥后,应以邮寄或面递方式,送交行政部或企业文化部负责人亲收。
第五条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或兴革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不得为内容不全,不予交付审议,其有真实姓名者,并应由收受部门负责人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退还原建议人。
第六条公司为审议员工建议案件,设置员工建议审议领导小组,集团行政部、企业文化部负责人与提案相关部经理为审议召集人。
第七条审议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
(一)关于员工建议案件的审议事项。
(二)关于员工建议案件评审标准的研订事项。
(三)关于建议案件奖金金额的研议事项。
(四)关于建议案件实施成果的检讨事项。
(五)其他有关建议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第八条相关职能部门收受建议书后,认为完全者,应即于收件三日内编号密封送交召集人,提交审议领导小组审议。如因案情特殊,得由审议领导小组另行洽请与该建议案内容有关的人员先行评核,提供审议领导小组作为审议参加。
前项审议领导小组的审议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长至30天外,应于审委会召集人收件日起15天内完成审议工作。
第九条公司员工所提建议,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奖励:
(一)对于公司组织研提调整意见,能收精简或强化组织功能效果者。
(二)对于公司产品销售或售后服务,研提具体改进方案,具有重大价值或增进收益者。
(三)对于产品修护的技术,提出改进方法,值得实行的。
(四)对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提供具体改善建议,有助于经营效能提高者。
(五)对于公司各项作业方法、程序、报表等,提供改善意见,具有降低成本、简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
(六)对于公司未来经营的研究发展等事项,提出研究报告,具有采纳价值或效果者。
第十条前条奖励的标准,由审议领导小组各成员依员工建议案评核表各个评核项目分别逐项研讨并评订分数后,以总平均分数拟定等级及其奖金金额。
第十一条建议案经审议领导小组审定认为不宜采纳施行者,应交由收受部门据实委婉签注理由通知原建议人。
第十二条建议案经审议领导小组审定认为可以采纳并施行于本公司者,应由审议领导小组召集人于审议领导小组审定后三日内,以书面详细注明建议人姓名、建议案内容及该建议案施行后对公司的可能贡献、核定等级及奖金数额与理由,连同审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评核表,一并报请总经理核定。按等级于年终工作总结大会上发给奖金。
第十三条为避免审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对建议人的主观印象,影响评核结果的公平起见,在建议案未经审议领导小组评定前,对建议人的姓名应予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四条建议的案件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第十五条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核奖:
(一)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责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二)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
(三)由主管指定为业务、管理、技术的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简化等作业,而获致的改进建议者。
(四)同一建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
第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如有任何问题或困难,需求解决或改进时,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得公开向员工征求意见,所得建议的审议与奖励,得依本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员工建议案的最后处理情形,应由收受部门通知原建议人,员工所提建议,不论采纳与否均应由行政部负责归档。经核定给奖的建 ……此处隐藏25110个字……资金筹措和还贷的初步方案;
(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测,包括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七)环境影响、交通、文物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等初步分析,建设进度初步安排;
(八)结论。
第十七条项目建议书应由市本级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旗县区投资主管部门或乡镇上报或转报。项目建议书上报或转报时需附以下相关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文本及申请文件;
(二)政府投资、其他出资方及金融机构贷款的意向意见;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投资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项目建议书若需评估论证,应将有关情况告知项目申请人。
第十九条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开具受理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同意批复做出决定。需要咨询评估或其它特殊情况经请示投资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转报国家、自治区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建议书,由市发改委组织初审后在6个工作日内转报自治区发改委。
第二十一条发改部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是项目单位向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初始依据。
第二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及审批文件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依据;
(二)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三)建设项目选址;
(四)环境保护方案;
(五)节约能源、资源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方案;
(六)项目外部配套条件;
(七)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等;
(八)项目投资估算及投资来源落实情况;
(九)招标方案;
(十)风险管理方案;
(十一)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十二)项目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安排;
(十三)结论。
第二十三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市本级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旗县区发改部门或乡镇上报或转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或转报时应附以下相关材料: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及申请文件;
(二)同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三)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四)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五)金融机构的贷款承诺函以及财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借款意见;
(六)财政部门和其他出资方的出资承诺证明;
(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投资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项目受理后,需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项目,应由投资主管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二十六条投资主管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需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或论证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或论
证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三)区域布局是否合理;
(四)投资估算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投资估算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五)节能减排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和符合有关规定标准;
(六)项目建设单位的实力和能力、项目的建设重要条件、生产条件、协作条件、工艺技术、设备选型分析;
(七)全面、充分分析论证项目的投资、经济效益、环境
及社会影响、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等;
(八)项目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的影响;
(九)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投资主管部门在咨询评估或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咨询评估或专家审查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批复、不同意批复或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经投资主管部门决定需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或论证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投资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文本)的完整性和有关意见进行再次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报告的修改时间)予以批复。
第二十九条项目建设单位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方可向规划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申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土地划拨手续等。
第三节初步设计的审批及审批文件的效力
第三十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单位应通过招标方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
第三十一条项目初步设计应由市本级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旗县区发改部门或乡镇上报或转报。上报或转报时应包括以下材料和附件:
(一)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二)初步设计文本;
(三)项目概算;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五)同级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划拨审批文件;
(七)相关行业审查意见;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三十二条投资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查看是否符合建议书和可研批复的建设内容,且规模和投资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三十三条投资主管部门在开具受理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应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或采用专家评审论证会的形式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审核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但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项目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设计规范、标准以及强制性条款;
(二)是否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要求;
(三)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以及相关的专业规划要求;
(四)是否落实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措施;
(五)是否符合社会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等要求;
(六)概算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概算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三十五条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建设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总概算的审查论证会应当通知财政、审计部门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