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财务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财务规章制度1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1、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2、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元以3500800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学校财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提供财务报告。
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学校财务规章制度2一、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项收入必须交会计室,由出纳会计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作收入。
三、出纳做到每学期的收入现金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存入账户,出纳的周转金不超过5000元。
四、各校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学期末各校将组织领导、教师代表进行清理,并向体教职工公布每学期的各校财务收支情况。
五、各校财会人员必须做到身正、口稳、手直。主管会计每月应向分管财经领导汇报财经收支、结余情况,并实行月报表汇报制度,协助各校领导管好财、理好财。
六、严禁各校乱收费、乱摊派、乱推销。如有违者,将责令退还,并予以总金额的50%罚款,中心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七、坚决执行一本账收支,一个专户银行存款,一支笔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各校购买物品一般由出纳会计负责,当事人核实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入帐,会计对不符合财经手续、不合理开支或不正规的单据发票有权向分管领导指出,并不予报销。
八、公款不准借支,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才可借支。但数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收款挪用的教师,其挪用款从教师工资中扣除。超过一个月而不能还款的,各校将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对学期末仍有欠款未还的教师,实行10%罚款,5%计息,调出人员如欠公款,工资关系暂不转出。
九、严格控制大吃大喝,乱买乱用的消费收支。对外来客人一般实行校内进餐对口接待,但严禁超标准接待,校内进餐不得超过150元标准,特殊情况在餐馆进餐,参与领导必须写清事由,同时要控制标准。
十、因公出差,所领经费必须在回校后一星期内结帐,出差报销标准按上级文件标准执行,教学方面经费开支,按《教学支出管理 ……此处隐藏3693个字……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签字,校长批准后报销。
(二)收费、代办收费
1、向学生收费,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向学生收费。
2、收取现金一律开具学校财务收据,及时解入帐户。
六、申购验收制度:
1、办公用品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校长审批,3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由校代会研究决定。
2、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由教导处、总务处落实专人负责订购,事先须请示校长。
3、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经验收后,入库登记。
4、领用物品须办理有关手续。
七、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予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予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帐,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维修用,或交总务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八、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档案室负责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一年备查。次年按上级规定,由会计编造移交清册,送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局查帐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方可。
学校财务规章制度5第一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省、市教育、物价、财政三部门对学生收费规则的通知精神收费,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乱收费。
第二条提出减免原因,中小学、幼儿园春秋两季收费必须做到学生人数与学生花名册、学籍卡上的人名、人数及收费总金额相符。特殊情况需给予收费照顾的须经学校行政集体研究。办理有关手续方能作为减免金额的依据。
第三条不能以实物抵扣。有关单位应及时向核算中心报送借读生、转学生花名册和收费金额,新生入学应按上级有关规则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收费只能以货币计算。以便核查。转学生收费必须及时入账。
第四条代办费每学期期末结算。要及时多还少补,不得截留。
第五条收入要及时存入预算外资金户头,学校的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瞒报、少报收入,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按有关规则开支或提取福利费,学校通过勤工俭学、房屋租赁、课余办班等产生的收入均应全部入账。入账后。否则,以涉嫌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论处。
第七条其举办方必须是正规的办学机构,社会团体来校举办各类培训班、兴趣班。学校应将与举办方合作的意向书呈报教育局分管领导,经审批后方可签订正式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必须报一份给核算中心备查。
第八条其办班规模、种类,有资格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班、兴趣小组等的单位。每学期均要报教育局相应科室,经科室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未经审批一律不能办。申报件要一式两份,一份放相关科室,一份放核算中心。有关科室要按所报班生数,下校查核,对人头;核算中心要按人数核实入账。
第九条经过批准后成立的.学生食堂其收费原则上不以赢利为目的每月除必要的食品、水电、人员工资外,学生食堂的伙食属代办性质。少量结余可留作维修、添置设备用。杜绝不合理开支或变相补贴。中小学收取伙食费一律开具“中小学生收费专用票据”
第十条中小学经批准开办的学生食堂收费全部归入预算外资金—代管科目核算,年月开始。纳入会议核算中心审核,其开支必须提供合法发票,否则中心不予报销。各中小学学生食堂必须提供年月以前的收支结余情况,以便进行财务收支合并。
第十一条不得委托他人领用。领用票据要遵循“验旧换新”原则,票据的领用、核销实行专人管理。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领用。核销一本领用一本。前期票据未核销的不能领用新的票据。
第十二条收取赞助费应开具教育局基金会盖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学校所有收费都要开具票据。其他学生收费应开具中小学生收费专用票据,单位间经济往来、上级拨款、单位内部的代收代办业务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严禁使用非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各种票据。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xx年xx月xx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市教育局。
学校财务规章制度6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郭河镇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各项奖惩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内部资料、校刊、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媒体;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报账员(财务经办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与财务有关的重大事项与重大活动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